1、对辖区内失能人员及照护机构进行走访、考察服务质量与服务的真实性;
2、负责参保人员生存情况调查;
3、监督定点照护机构的服务情况,考察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4、处理并记录接到的相关服务投诉与举报;协调解决辖区内关于照护保险的相关争议、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5、负责调查机构人员的服务资质情况,对不合理行为及时上报;
6、对稽查案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7、会同其他岗位完成对定点机构的考核工作;
8、筛选满12个月以上的失能人员进行复评工作,完成3年内所有失能人员的复评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基本要求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不受工作经验限制,护理专业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
4、持有健康管理师、康复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专业技能证书者优先;
5、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工作踏实细致,责任心强,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
6、应聘稽查复评岗的人员,如有2年以上驾龄者,优先考虑。
日月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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