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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畜牧兽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11名(已过期)
日期:2020-11-30 11:10 浏览:784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调出大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0〕24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镇区(街道、社区)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工作,阜宁县畜牧兽医站委托由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镇区(街道、社区)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为人热情、吃苦耐劳,能够胜任加班加点工作。

3.限阜宁户籍,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本科学历优先考虑。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优先考虑。

5.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言语表达无障碍。

 

三、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起2020至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下午5:30整(节假日休息)。

 

四、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及动物防疫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如报考人数没达到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直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处理一般事件应变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拟定在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此次考察的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用工形式、待遇及管理

 

      招聘工作结束后,由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劳动关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合同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基本工资为3270元/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由阜宁县畜牧兽医站负责牵头考核,考核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优先继续招聘;对已解聘的空缺岗位,可再次向全社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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