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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已过期)
日期:2021-01-08 17:48 浏览:94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拓宽招聘渠道,在落实好《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行动计划》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招聘对象:江苏省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明确的20所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招聘名额:本次公开招聘6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文末。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四新盐城”建设。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校表现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盐城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12日。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报名须提交下列材料:①《盐城市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正面彩照;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需采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 3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评
由市农业农村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
(三)聘用
1﹒签约。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选,并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考察与体检。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与待遇保障

按照《江苏省盐城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有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501643(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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