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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名(已过期)
日期:2021-01-21 10:41 浏览:1100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18周岁的公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无纹身、口吃、白殿风;
5、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其他材料。
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三)考试
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同分同进),合格者进入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盐都公安微警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管理使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薪酬待遇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月均4000元左右(含个人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566091。对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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