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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过期)
日期:2020-08-11 10:54 浏览:1399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公开招聘教师6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及各职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文末。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4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职位一致(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合格证和普通话证书者也可报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

2020年8月14日9:00-8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0年8月14日9:00-8月19日12:00

(3)陈述申辩:

2020年8月14日-8月19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0年8月14日9:00-8月19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0年8月14日9:00-8月20日12: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届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本科和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盐城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8月19日16:00前向盐城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3)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应聘职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8月19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  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政治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政治理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最新理论成果情况,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段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为主,兼顾高校就读阶段所学学科专业知识。技能学科以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科知识和相应技能测试为主,兼顾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

笔试日期:8月22日

请于8月20日14:00-21日20:00在网络上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全程封闭进行,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结束后。

        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于8月23日在网站公布。

3.资格复核。

        8月24日盐城市教育局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报名时的信息不符并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进入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日期:8月25日。包括微型课教学和答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按微型课教学占80分、答辩占20分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答辩。报考音乐学科教师职位者上微型课和答辩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上微型课、答辩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选岗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网络上公布。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2.选岗。

        报考市直高中的应聘人员,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所报考的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时间:8月27日9:00开始,地点:盐城市教育局901会议室,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如因放弃选岗等出现空缺的,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选岗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络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被聘用到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局管校聘”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含毓龙路校区、鹿鸣路校区、康居路校区)、盐城市第一小学(盐城市实验小学)、盐城市盐渎实验学校、盐城市聚亨路小学和盐城市串场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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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