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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已过期)
日期:2021-07-09 10:44 浏览:2675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外辅助管理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服 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和本 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 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佐证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 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 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 8: 30-11: 30,下午 14: 30—17: 30
3、报名地点:(详见文末)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 真实性、准礁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盐城市供销台 作总社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应 聘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 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电话畅 通,如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 果由报名者负责。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 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 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 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 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 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 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 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市社党委会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 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 订劳动合同,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由劳务派 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 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 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七、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 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被聘用人员取消 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
监督电话:
0515-80501631 (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37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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