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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民政局选调3人简章(已过期)
日期:2021-09-22 15:04 浏览:2097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滨海县民政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滨海县民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

2.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滨海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江苏省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且已登记)

2.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卫健系统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不怕吃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履职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选调范围的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或《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详见文末)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参加工作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和在县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的文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二)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人选不足,则相应削减或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笔试、面试各占50%。

(三)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综合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及岗位要求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调动(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拟选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反映问题影响选调的,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866008(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2.选调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

3.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滨海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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